图为:关员现场截获违规邮寄进境的高鼻羚羊角 李涛涛/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青岛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高鼻羚羊角及其制品共6件。
此前,青岛邮局海关在两个进境邮件分别截获疑似高鼻羚羊角及其制品。两个邮件均申报为“礼物”,海关X光机检查时发现图像异常。海关在开箱查验后,发现邮件内为长袖套头衫、牛仔裤等衣物,衣物中包裹着动物角及制品。
海关关员在其中1个邮包中查获1对羚羊角2支,另1邮包中发现2支羚羊角及1件羚羊角柄石刀。其中,成对羚羊角高约30厘米,宽15-20厘米,底端由一小块白色头骨连接,角略呈弓形弯曲,整体光滑如玉,呈蜡色半透明状,下半部分具有环棱,尖端呈深黑色。石刀的刀柄由羚羊角上端制成,整体光滑,略带环棱,刀身为深黑色石制,嵌入刀柄并用麻绳固定。经送鉴定,结果显示上述物品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鼻羚羊角及其制品。
接到线索后,青岛大港海关缉私分局立即对包裹开展调查,并赴权威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海关查获的上述物品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鼻羚羊角及其制品。
随后,海关缉私警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发现1支涉嫌走私高鼻羚羊角。现查明,张某某以个人收藏纪念为目的,通过伪报品名方式自境外邮寄走私高鼻羚羊角及制品共6件进境。现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高鼻羚羊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列明物种,也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并定级为极危物种。
根据规定,除持有相关进出口证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邮寄、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吴嘉林、李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