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导言:截至2021年,福建财政累计下达3.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选任科技特派员2.8万人次,支持全年在一线开展服务的各级特派员超过1万人次,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了用活人才、搞活基层、激活发展的多方共赢局面。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大力倡导推动的一项农村工作机制创新。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要很好总结科技特派员制度经验,继续加以完善、巩固、坚持;要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福建财政坚持从支持创新农业农村工作机制、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角度,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支持方式,拓展支持领域,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截至2021年,福建财政累计下达3.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选任科技特派员2.8万人次,支持全年在一线开展服务的各级特派员超过1万人次,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了用活人才、搞活基层、激活发展的多方共赢局面。
一、创新选认扶持机制,提升财政科技供给精准度
(一)支持选认方式市场化。坚持适应基层、按需选认的市场化导向,由需求方与科技人员双向自愿“选”,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和基层结合推荐“派”,再由科技行政部门通过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备案“认”,最后财政再给予资金支持,确保选准人、选对人、支持对人,防止脱离基层实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支持建立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揭榜选认新机制,对成功揭榜科研工作者选认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并按照揭榜技术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立项资助经费。
(二)支持选认渠道多元化。着眼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支持选认科技特派员,既立足本土,大力选认本省科技人才,又敞开大门,积极支持选认省外、境外科技人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省财政率先支持漳浦县选聘16名台籍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促进闽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
(三)支持选认对象团队化。鼓励支持不同专业领域科技特派员组建多学科融合的科技服务团队,选认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并给予财政支持,共同进行财政科技攻关,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推动“单人单点”服务向“组团联动”服务转变。
二、创新财政服务机制,提高财政科技扶持效益
(一)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财政科技项目。推动科技特派员围绕财政科技项目开展创业和服务,把科技推广、成果转化等具体化为财政科技项目,做到人人手中有项目、人人围着项目转。2017年以来,全省科技特派员共实施财政科技开发项目7201项、项目总投资超过300亿元,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共21819项次,引进新品种9638个。支持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计划,省级科技特派员为受援地引进355个好项目、1.07亿元资金,帮助受援对象合计增收1.4亿元。
(二)支持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在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组建产业服务组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大户、科技示范企业,促进科技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全要素服务转变,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新格局,带动产业转型、地方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支持培育的水产、林竹、水果、畜禽、蔬菜等产业的年产值现均超千亿元,纺织服装、制鞋、机械、化工等福建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明显加快。
(三)支持科技特派员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特色服务于一体的星创天地,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奖励,有效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有效融合,加速推动人才、知识、技术、成果、资金等要素在县域流动。省财政支持全省已建成49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3家省级星创天地,累计服务初创企业(团队、创客)2076个,集聚创业导师847人,搭建线上网络平台190个,吸纳就业上万人,培训人员约6万人。同时,福建财政支持引导科技特派员或法人科技特派员通过深化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联合企业共同创建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山海协作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并对新认定的省部级以上平台给予经费补助。
三、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增强财政科技兴农可持续性
(一)政策上放活,激发财政扶持新动能。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等政策,各设区市相应配套措施,在巩固科技特派员享受已有财政政策待遇的同时,强化正向激励导向,打破以往干部管理模式,允许科技特派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新创业,给予科技特派员充分的政策空间,真正让科技特派员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得实惠。
(二)扶持上分类,提升财政资金补助针对性。福建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各设区市相应设立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和“后补助”等方式对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和星创天地予以支持。对影响和成效特别重大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经费支持;对“揭榜”的科技特派员按照合同金额一定比例补助。
(三)管理上协同,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效益。建立健全“部门协办、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机制,省市两级均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部分设区市还建立了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行政村工作室的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支持建成启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提供在线选认、知识服务、成果对接、互动咨询、动态跟踪等功能,推动实现全省科技特派员在线申请、考核管理和绩效评估,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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