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三聚焦”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导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财政厅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要求,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认真梳理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着力推动机关服务资源和群众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财政厅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要求,立足财政部门职能,认真梳理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着力推动机关服务资源和群众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利民富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当前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及时、精准、高效投入到基层急需的惠企利民领域。截至9月30日,财政部下达江苏省直达及参照直达资金97.9%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下达专项资金18亿元,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奖励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的市县。围绕省级科研项目经费范围界定模糊、缺少详细操作指引、拨付申请退回率高等问题,组织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讨,梳理省级科研项目经费并整理形成目录,完善经费拨付申请操作指南。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政策,以省定“6+2”重点地区和12个重点县为重点帮促区域,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聚焦为民惠民,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听民情、察民意。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广应用“苏采云”采购平台和“政采贷”平台,助力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将去年省出台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延长至今年6月30日,为纳税人新增减免近30亿元,对南京、扬州分别延长至三、四季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针对南通、盐城、泰州等地遭受突发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影响,及时启动农业保险大灾应对机制,快速进行定损赔付,落实赔款1.72亿元,赔付率100%。完善失独家庭扶助政策,在统筹考虑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的基础上,建立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补助标准,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人员待遇。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拨付7.12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三、聚焦便民亲民,坚守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坚守党的初心使命,使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针对部分新能源汽车用户反映因政策规定不能转让而不能更新汽车的问题,主动与省工信厅沟通并联合出台政策,取消了获得车辆购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促进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应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优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和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服务,相关资格证书和评审材料通过EMS直接寄达,实现职称申报申考“零跑腿”。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服务,继续实行会费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为全省59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90多家资产评估机构减免会费1700余万元。组织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月”、“财政‘八五’普法暨2021年财政宣传月”、“省政府投资基金园区行”等活动,通过政策宣讲、调研走访、项目路演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园区、机关社区等群众一线开展宣传工作,有效赋能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