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
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9月30日发布公告,自10月11日起,广东省内企业机构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拟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可持有关营业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9月30日发布公告,自10月11日起,广东省内企业机构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拟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可持有关营业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因时因势调整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出入境管理政策,有效阻止疫情通过出入境渠道跨境传播,充分保障必要人员往来,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近期,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实施“来港易”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入境人员豁免强制隔离检疫。入境香港前14天未到过广东省、香港、澳门以外地区的非香港居民,可通过香港特区政府网站预约“来港易”名额,每日限额2000人。预约成功人员持有效赴港证件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深圳湾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前往香港,入境后享有豁免政策。
因应香港特区政府“来港易”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为赴港从事商务活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自10月11日起,广东省内企业机构工作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可向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申请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除外。持商务签注人员应通过香港“来港易”计划前往香港,并自觉严格遵守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防疫管理的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东省试行恢复内地居民办理赴香港商务签注,是出入境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加快恢复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出入境管理局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推动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地区人员正常往来,更好服务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助力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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