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导言:近年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逐宗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认真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和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着力解决土地资源“紧缺”和“沉睡”的双重问题,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用地综合效益。
近年来,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逐宗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认真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和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着力解决土地资源“紧缺”和“沉睡”的双重问题,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用地综合效益。
一是扎实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专人负责,利用近3个月时间扎实开展未供土地外业核查、内业分析、“一张图”比对工作,切实摸清批而未供底数、土地位置、原因等具体情况,并认真梳理闲置土地原因及处置措施,按照“一地一策”的要求逐宗限期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021年,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基数分别为32399亩、32866亩,目前已处置4980.47亩、16032亩,处置率分别为15.37%、48.78%,均超额完成15%的年度处置率任务目标。
二是认真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亳州市于2018年全面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并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0)》。通过促进企业自行转型升级、合资建设或转让、政府回购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2018–2020年,全市已开展48宗、3943.89亩低效用地再开发;2021年,市本级已先期开展44个涉嫌低效用地项目的调查工作,处置完成1个项目,收回低效用地143.4亩。
三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标准。严格落实《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标准控制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的约束作用,对目前尚无用地标准或需突破用地标准的项目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今年以来,该局共为2个项目开展了节地评价,科学确定了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优化了用地功效和综合效益。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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