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繁简分流”“要素式”办案 劳动争议仲裁驶上“快车道”
导言: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办事讲究轻重缓急,案件也有繁简之别。简单案件快点办,复杂案件精细办,这既符合人们的认知,也是缓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办案质效的一个有效方法。
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获悉,办事讲究轻重缓急,案件也有繁简之别。简单案件快点办,复杂案件精细办,这既符合人们的认知,也是缓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办案质效的一个有效方法。2020年6月,《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方案》《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下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立梁架柱,改革的号角开始吹响。2021年1月《关于深化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的通知》让试点工作的脚步进一步加快。
苏州工业园区作为苏州市首批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在苏州市的组织下,赴深圳、福州学习先进经验,在反复酝酿、征求多方意见并结合苏州市的试点文件后正式出台了符合园区特色的《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方法》,后又将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试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全流程的重点地区,旨在进一步将先试先行与特色培育协调并进,充分发挥先锋示范作用。
作为苏州工业园区首个“要素式”办案试点实施区域,科教创新区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落细,积极探索,勇敢尝试,着力构建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新机制。
8月18日起,科教创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式全面实施仲裁全流程“要素式”办案,并在窗口配套相关“要素式”材料。“要素式”办案以《要素申请书》为引领,优化庭前指导,科学化“审前程序”;要素式答辩,缩小争议焦点,缩短开庭时间,提高审判效率。截至8月27日,科教创新区仲裁院已受理“要素式”案件44件,已立案20件并发出要素式答辩书20份。
为让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劳动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的流程规则、庭审程序和工作技巧,科教创新区召开“要素式”办案培训会议,组织集体学习苏州市、园区繁简分流改革实施的文件,并对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核心事实要素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阐释,为“要素式”办案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繁简分流”“要素式”办案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苏州工业园区通过“要素式”办理案件141件,其中调撤结案32件,裁决结10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57天缩短为38天,相关数据态势持续向好,有效提高了仲裁案件审理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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