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广西实施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行动计划》
导言: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西实施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西实施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加快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计划》主要目标是全力提升城乡文化格调和休闲品质,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一批休闲功能突出、休闲产业完善、休闲环境和谐、城乡互联互通,能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本地居民旅游休闲需求的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廊道。到2025年,推荐2个以上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条以上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成功创建5个以上自治区级旅游休闲城市、10条以上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和20条以上自治区级乡村旅游廊道。
《计划》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突出文化特色、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创新支撑等五个基本原则出发,着力于强化顶层设计、挖掘文化特色、提升品牌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等重点任务,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优惠政策、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保障措施,为打造国家级及自治区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乡村旅游廊道保驾护航、聚力赋能。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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