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四抓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导言: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号)后,州政府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做了相应安排部署,并及时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21〕1 号),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州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是抓谋划高位部署,在组织领导中有序推进。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号)后,州政府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做了相应安排部署,并及时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电〔2021〕1 号),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州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抓目标紧盯落实,强化“赶考”意识,在纵横比较中找准差距。清理违反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精神政策措施。2021年2月24日,我局以“黔东南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专班办公室”的名义发函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清理违反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精神的现行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抓短板补缺补差,聚力攻坚突破。认真开展复核抽查。2021年4月25日至5月8日,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专班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全州16个县(市)对其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和抽查。6月24日,州人民政府对全州各县(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各县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四是抓巩固防止回潮,在切实“提质”中稳步“增效”。7月30日,我局致函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求协助提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相关材料。8月5日,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专班办公室致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并把近期排查情况及6月24日州政府通报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和下步工作打算等内容进行梳理,为我州持续做好制止耕地“非农化”整改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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