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两核两审”措施 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导言:承办单位在取得违法线索后,进行初步核查,提交《核查报告》及相关核查资料,该局法制部门进行立案前的法治审核,符合立案标准的,出具书面法治审查意见,7日内完成立案呈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承办人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完善或者不予立案。
一是严把前置立案审核关,切实提高立案率。承办单位在取得违法线索后,进行初步核查,提交《核查报告》及相关核查资料,该局法制部门进行立案前的法治审核,符合立案标准的,出具书面法治审查意见,7日内完成立案呈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承办人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完善或者不予立案。
二是严核处罚文书质量关,持续助推执法效能。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之前,该局法制部门对案卷进行二次全面法治审核,重点审核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性、相关书证物证有效性、处罚程序合法性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错。符合规定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方可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三是严格内部审查制度,强力提升办案水平。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对市区各级执法队伍查处的案件进行内部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完毕后,案件承办人提出内审申请,将案件调查报告及案件卷宗提交执法支队,由执法支队案件室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内审,符合规定的,同意提交局执法监督部门会审;不符合规定的,退还案件承办人补充调查,补充完善后,案件承办人方可提交局执法监督部门开展案件会审。
四是落实集体会审制度,极力确保公正执法。经执法支队内审通过的案件,提交该局执法监督科组织召开案件会审会,经执法监督、政策法规、耕地保护、森林资源、规划等业务科室集体会审研究通过的案件,承办单位3日内按照会审意见逐项予以落实,执行相关程序。案件会审意见作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主要依据,案件承办人员在报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时要将会审意见附后一并呈报。并将会审意见作为案件卷宗归档留存。
自落实“两核两审”措施以来,该局2021年批准立案13宗违法案件,其中5宗如期结案,其他8宗均已查结待履行,立案率100%、查结率100%。该市未出现行政处罚复议案件撤销裁定、行政处罚诉讼案件败诉现象。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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