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导言: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在部、省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基础上,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阶段;在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绿化、人防、产权登记等方面测绘工作的基础上,将断面测量、变形监测、基坑监测等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测绘事项纳入“多测合一”。
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在部、省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基础上,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阶段;在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绿化、人防、产权登记等方面测绘工作的基础上,将断面测量、变形监测、基坑监测等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测绘事项纳入“多测合一”。以“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为原则,整合事项、精简环节,测绘事项由改革前15大项28小项压缩至改革后10大项14小项。统一技术标准,出台技术规程、数据标准等配套文件,发布合同范本、服务指南,规范“多测合一”生产、服务和管理。将“一码管地”贯穿建设项目行政管理全流程,实现测绘成果互通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线下设窗口,“同城通办”“一窗多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线上建平台,网上受理、在线办理,部门之间、前后环节数据沿用共享,一测多用。市场严管理,出台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组建专业监督队伍,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打造信息共享、有效衔接的监管闭环。截至目前,改革压缩办理时限30%,为建设单位节约费用至少40%,受到了政企一致好评。市委常委、省工改办、部测绘司对相关改革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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