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海关向林业部门移交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1.2吨
导言:近日,凭祥海关向林业部门集中移交一大批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其中包括:象牙及其制品325千克,犀牛角及其制品30.88千克,穿山甲鳞片28.35千克,熊胆汁291毫升,动物骨头3千克(3块),蛤蚧干2千克(108只),陆龟壳300千克(1811只),沉香木157千克,红木及红木工艺品330千克,合计数量3000余件,总重约1.2吨。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凭祥海关向林业部门集中移交一大批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其中包括:象牙及其制品325千克,犀牛角及其制品30.88千克,穿山甲鳞片28.35千克,熊胆汁291毫升,动物骨头3千克(3块),蛤蚧干2千克(108只),陆龟壳300千克(1811只),沉香木157千克,红木及红木工艺品330千克,合计数量3000余件,总重约1.2吨。
据凭祥海关介绍,这批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均是近两年来在辖区内查获的,均属于国家保护物种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列明物种,系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近年来,凭祥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规进出境行为,并和林业、农业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长效配合机制,及时将罚没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向相关部门移交。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未获得国家濒危物种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赖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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