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美容健康
网站首页 财经 港澳直通 品牌中国 行业 企业纵深 新闻调查 企业发布 新闻联播 专题 热点话题 图片新闻
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21/8/16 10:39:57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查看原图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 ←左 右→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60余起,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稳定。

  针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从严从快惩处。如江苏省南京市毛某宁擅自离开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住地,且隐瞒个人行程,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严重后果,于7月29日被扬州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北京警方8月7日对涉嫌编造“某高校教授携妻子闺蜜去三亚旅游确诊新冠肺炎”虚假信息的葛某飞依法采取强制措施。8月7日,河南省济源市郑某战不服从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插队引发现场混乱,并殴打维护现场秩序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11日,江苏南京警方查处11起冒用他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宁的案件。

  公安机关表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疫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故意妨害疫情防控秩序、制造传播谣言、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聚众哄抢、破坏交通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提供有力保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举报电话:020-34333002 投稿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