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名领导干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
导言:8月12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5月21日至6月19日,广州市发生境外输入关联本土疫情,波及佛山等市。通报称,在疫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问责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20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
8月12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5月21日至6月19日,广州市发生境外输入关联本土疫情,波及佛山等市。通报称,在疫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广州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问责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20名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具体如下:
陈志英,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给予诫勉处理。
黎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黄光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胡文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夏海晖,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李双明,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杨智聪,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洪谦,广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陈小华,广州市荔湾区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毕锐明,广州市荔湾区委副书记、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林隽,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余方海,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顾伟星,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顾湘,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王增光,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陈志峰,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
蔡顺水,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李浩,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二级调研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邹剑曾,荔湾中心医院党委书记,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低两级。
吴炜戎,荔湾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低两级。
此外,其他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等不同处分。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