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导言: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网站获悉,4月,消费市场延续去年三季度以来向好的态势,叠加“清明”小长假以及各项促消费政策的助力,全区消费品市场持续回暖。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网站获悉,4月,消费市场延续去年三季度以来向好的态势,叠加“清明”小长假以及各项促消费政策的助力,全区消费品市场持续回暖。经国家统计局审定,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5.99亿元,同比增长34.3%,两年平均下降3.2%,其中,4月同比增长7.5%。
一、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稳步增长,消费市场持续回升
1-4月,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3.19亿元,同比增长44.3%。其中,4月份,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50亿元,同比增长6.8%。
二、城乡市场持续恢复,乡村市场快于城镇
1-4月,全区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468.16亿元,同比增长43.8%;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5.02亿元,同比增长54.0%,乡村快于城镇10.2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全区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23.93亿元,同比增长6.5%;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7.57亿元,同比增长11.6%,乡村快于城镇5.1个百分点。
三、商品零售增速快于餐饮收入
按消费形态看,1-4月,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473.17亿元,同比增长44.7%。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20.02亿元,同比增长35.4%。其中,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125.78亿元,同比增长7.0%;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5.72亿元,同比增长3.5%。
四、住宿和餐饮业加快恢复
1-4月,全区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2.92亿元,同比增长32.6%。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6.68亿元,同比增长31.2%。其中,4月份住宿业回升明显,全区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3.84亿元,同比增长14.3%,增速比3月份回升35.2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4.89亿元,同比增长6.1%。
五、新型业态快速增长
1-4月份,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同比增长33.4%,其中,4月份同比增长49.4%。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同比增长91.2%,其中,4月份增长75.8%;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同比增长65.8%。其中,4月份增长32.5%。
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情况
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18类商品中,五成商品实现同比增长。
(一)中西药品类、部分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增长
1-4月,中西药品类增长34.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4.7%,烟酒类增长30.5%,粮油食品类增长14.5%,饮料类增长13.1%,日用品类增长8.5%。其中,4月份,中西药品类增长3.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日用品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下降5.3%、3.8%、6.6%、17.4%、0.9%。
(二)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消费持续向好,汽车类消费好于石油及制品类
1-4月份,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70.52亿元,同比增长56.8%,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98.42亿元,增长31.9%。其中,4月份,汽车类实现零售额48.46亿元,同比增长6.1%;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32.10亿元,同比增长19.2%。
(三)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商品持续大幅增长
1-4月,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7倍,家具类增长1.6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58.9%。其中,4月份,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2倍,家具类增长78.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4.5%。
(四)金银珠宝、化妆品类等消费升级商品需求旺盛
1-4月,金银珠宝类增长1.2倍,化妆品类增长46.4%,其中,4月份,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5.0%、2.4%、26.8%。来源: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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