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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空中”联动 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间首次飞机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业务顺利开展
发表时间:2021/8/6 11:53:08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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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8月4日凌晨3时,伴随着轰鸣的发动机声,一架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流转到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的“空中客车”A320飞机在深圳宝安机场徐徐落地。这架飞机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在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设立的SPV特殊目的机构实体公司作为出租人,以保税融资租赁的方式交付给深圳航空公司使用的首架飞机。

  飞机保税融资租赁是出租人购买承租人(航空公司)选定的飞机,享有飞机所有权,再将飞机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是近年来航空公司引进新机型、扩大机队规模的重要途径。

  “航空公司通过注册在南沙自贸试验区的SPV公司引进新飞机,由南沙海关委托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异地监管,无须一次性交纳进口关税,具备享受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红利,优化资本负债结构,有效降低税费成本等诸多红利。”南沙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企业估算,保税融资租赁方式进口飞机这一模式与传统银行贷款购买模式相比,平均每架飞机在租期内可为航空公司节约金融类成本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企业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按租金向海关申报并交纳税款,进一步降低了资金压力。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积极联动深圳海关所属宝安机场海关,通过异地委托、保税流转等手续,精准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指导,成功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间首次飞机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业务。

  据了解,南沙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9月22日首架租赁飞机交付使用、实现广州飞机租赁零突破以来,仅用三年时间就先后推出离岸租赁、跨境租赁资产交易、“保税流转+异地委托监管”、美元融资性售后回租等创新措施,飞机租赁业务实现了从整机租赁扩展到飞机、航材交易与处置等,不断延长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飞机租赁的“南沙模式”。

  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南沙自贸试验区已累计通过保税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12架次,货值超75亿元人民币,成为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飞机租赁集聚地。(关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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