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基层科技创新能力不断优化
导言:基层科技创新工作是青海省创新体系和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创新型青海的重要力量源泉。十三五”期间,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针对地区间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强化政策供给、开展工作会商、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努力在以科技创新引领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基层科技创新工作是青海省创新体系和创新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创新型青海的重要力量源泉。十三五”期间,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基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作,针对地区间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通过强化政策供给、开展工作会商、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支持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努力在以科技创新引领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强化支持基层科技创新政策供给。先后出台了《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不断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推进各市州科技创新工作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开展工作会商,完善创新体系。“十三五”以来,先后与黄南、果洛、海东等市州建立厅州科技工作会商制度,针对各市州科技创新短板,引导各市州围绕本地区重大工作凝练科技需求,就提升基层科技创新能力的重点议题进行会商,形成省市(州)联动机制,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针对基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薄弱问题,鼓励引导省级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各市州建设各类科技研发与转化服务机构,帮助各市州培育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通过加强西宁、海西、海南等市州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吸引东部地区科技服务机构与省内相关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合作,强化与国内相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接,共享创新资源,借力东部地区人才技术资源解决“青海问题”。
加大对基层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开展县域科技创新试点,对乐都、乌兰、祁连、河南、甘德、湟中等县(区),每县每年支持300万元,围绕县域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开展创新能力提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连续三年,共计支持科技专项资金5400万元。为改善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投资1.62亿元,在全省海拔3000米以上的6州20个县开展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高原之家)建设,并列入年度民生十件实事“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专项中,通过综合运用现代日光温室、设施园艺、自动控制等综合技术,实现自然与生态、科技与农业、文化与旅游、科普与休闲等多种元素融合的“高原氧吧”,打造具有休闲观光、餐饮、果蔬生产和科技成果展示、培训示范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原现代科技生态园。围绕基层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每年争取中央财政“三区”科技人才专项经费2000万元左右,支持基层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各类科技人员服务基层。
进入“十四五”新阶段,青海省科技厅将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兴青”行动,牢牢抓住产业这个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进一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夯实市州科技创新基础,引导形成各具特色区域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来源:青海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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