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费返还主动申请通道开启
导言:今年7月,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对北京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同时,北京市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流程,依托社保系统数据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政策,实现“政策找企,不申也享”。经多次数据比对和公示,已筛选出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用人单位42.35万家。
今年7月,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对北京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同时,北京市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流程,依托社保系统数据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政策,实现“政策找企,不申也享”。经多次数据比对和公示,已筛选出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用人单位42.35万家。
目前,开户行为北京市社保中心合作银行的40.12万家用人单位已陆续收到失业保险费返还7.78亿元,开户行不属于社保中心合作银行的用人单位,返还资金将于8月底前陆续拨付到位。此外,对于信息异常的500余家用人单位,人社部门经办人员将主动联系沟通,进行信息确认,并入下一轮数据比对名单,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开放失业保险费返还主动申请通道,对包括单位性质不属于“免申即享”范围、因关联单位职工岗位调整导致裁员率不符合要求、单位性质变更后系统未主动识别、原未履行滞留湖北或精准支持临时性岗位补贴有关承诺现已履行、认为本单位符合条件但未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单、因单位开户行信息错误导致“免申即享”拨付失败等六类情况,用人单位均可登录北京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办事”-“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返还”栏目,主动申请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经数据比对和公示后,将按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失业保险费。
来源:北京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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