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以失业登记 强化政策扶持就业困难人员
导言:2021年7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2021年7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会上,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就社会救助无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哪些举措回答记者。
张广立表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它摆在“六稳”“六保”之首。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无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建立了以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实名服务、实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主要帮扶措施有:一是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包括“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四是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咨询辅导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相关补贴。五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六是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七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八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2021年省政府出台3.0版“促进就业九条”,在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加强兜底安置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政策实施效果看,今年以来广东省就业局势呈现持续恢复、持续向好态势,1-6月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2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3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5.13亿元、失业补助金30.57亿元。
张广立表示,下一步,广东将继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加大服务供给、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分类施策、分级帮扶,组织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供求对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同时,积极与民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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