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通报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2021年第6批,总第15批)
导言: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用户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健康、电子商务、实用工具等类型手机应用软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已通知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用户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健康、电子商务、实用工具等类型手机应用软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已通知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尚有71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1)。各通信管理局按我部APP整治行动部署,积极开展手机应用软件监督检查,辽宁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仍有74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2、3、4、5、6)。上述145款APP应在7月26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
2.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3.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5.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6.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检查发现未完成整改的应用软件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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