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盯上电子烟!江门海关查获5支大麻电子烟烟油
导言: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含大麻成分的电子烟烟油5支。
图为:关员对电子烟油做初步抽样检测 江关宣/摄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含大麻成分的电子烟烟油5支。
查验关员根据布控指令对一票申报品名为“乐高”玩具的包裹进行机检查验时,发现该包裹的过机图像显示异常。经现场开箱查验,发现该包裹内含有5个散发强烈气味的香薰包和一袋用锡纸包装的5支密封玻璃烟管,内含黄色油状液体。经鉴定,5支玻璃管内液体共79.72克,均含有四氢大麻酚等成分,俗称“大麻烟油”。
江门海关关员介绍,大麻烟油的有效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相较于传统大麻,其纯度更高,吸食更方便,也因此更具有成瘾性和危害性。
海关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毒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携带、寄递毒品进出境,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江关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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