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共同推进协调员队伍建设
导言:从人社部网站获悉,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在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业民主建设、调处劳动关系纠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从人社部网站获悉,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力量,在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开展集体协商、参与企业民主建设、调处劳动关系纠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联合会、省工商联印发《安徽省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安徽省实际,提出2021年至2023年的3年目标任务,明确了培训经费、技能补贴等方面的4项具体支持政策,细化了培训指导、实名管理、纳入创建等7项保障实施的工作举措,旨在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着力打造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密切联系、分工负责、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工作特长,全力推动安徽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来源:安徽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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