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意见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业务的领导
导言:为健全业务领导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出台了《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业务领导工作的意见》。
为健全业务领导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出台了《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对区(市)审计机关业务领导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对区(市)审计机关业务领导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统一构建了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大数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教科文卫审计”“农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投资审计”“企业审计”“社会保障审计”业务领导等11个板块的对区(市)审计机关业务领导体系。
为了确保《意见》的落实,该局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顶格协调调度机制。局党组定期研究区(市)审计业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分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要针对对口区(市)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深入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难题,构建统一调度、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规范化建设研判机制。研究制定改进审计质量管理的意见,促进提高区(市)审计质量整体水平。三是建立业务工作考核机制。将各区(市)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纳入区(市)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区(市)审计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将审计执法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审计案例评选纳入区(市)审计机关绩效考核范围,以考核推动区(市)审计质量的提高。四是完善审计队伍建设机制。实行导师制,抽调人员“以干代训”,推广案例教学,定期培训区(市)审计组审计组长,加大统计等多岗位业务培训力度,全方位促进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袁瑛芳)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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