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积极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路径
导言: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后5年,云南省将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系统布局、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目标导向、稳定支持的原则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工作。既要解决有机构办事,有人、有钱办事的问题,更要解决有好的机制体制办事的问题。处理好公益性研发服务与市场化运行的关系,改革完善新型研发机构评价方式。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建设与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相应的科研机构体系。积极探索具有云南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路径,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模式。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云南省将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万亿级千亿级支柱产业,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能源、绿色食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生态环保、健康养生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50家左右国内领先或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覆盖重点产业领域,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提升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企业培育等能力,为构筑迭代升级的产业体系和到2035年建成现代化经济强省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实施方案提出了推动建立培育库、构建管理孵化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研支持、改革评价机制、强化人才激励、促进开放协同、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水平、落实税收优惠、完善登记服务共11项主要任务。其中,首次提出科研人员“双聘制”的概念,旨在针对云南省高端人才紧缺的实际,探索高端、紧缺科技人才“多点执业”的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针对入库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服务,对其设立前期的运行维护支出需求给予扶持。对新型研发机构采取研发投入+研发设备投入“双补助”的方式进行资金支持。实施方案同时提出,建立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协调机制,改变以往建立虚拟共享平台的方式,通过建设实体化共享平台的方式,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率,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科研基础条件支撑。此外,支持涉及科技前沿或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在国外和省外布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享受与省内新型研发机构同等的扶持政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广泛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实施方案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落实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完善全省创新体系,补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发展短板,围绕产业链快速聚集创新链和人才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能力,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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