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全面启动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 粤东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导言:近日,汕头海关关区内2批货物通过跨境电商B2B(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顺利通关,货值28万美元,标志着汕头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粤东地区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汕头海关关区内2批货物通过跨境电商B2B(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顺利通关,货值28万美元,标志着汕头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粤东地区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
“新模式下,出口跨境电商货物可以走全国通关一体化,切切实实降低了通关成本,缩短了通关时间,我们由衷地感到高兴!”当天,汕头市递壹时商贸有限公司通过“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出口一批玩具至泰国,该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跨境电商B2B大大便利了企业的操作,更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介绍,跨境电商B2B是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企业对企业的新模式,符合当前外贸企业运营实际,在此模式之下,企业不仅减少了申报单证数量,申报项目也减少了。”汕头海关监管处负责人介绍。与传统模式相比,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全国通关一体化、简化申报、允许转关、优先安排查验等便利措施。
另外,企业只要在所在地海关完成注册备案,就可以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真正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梅州冠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当天也通过新模式出口了一批货物,该公司负责人黄文峰就深深感受到新政策便利。
“新模式给我们感觉明显便利。出口申报流程简化,解决了我们日常填报商品项目繁多的问题,也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黄文峰说。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作为新业态飞速发展,成为外贸新的增长点。为让新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确保“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顺利实施,汕头海关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叠加作用,加大对粤东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政策宣传,了解关区跨境电商企业B2B出口实际情况及需求,建立联络员制度,“一对一”指导企业按类型开展注册登记及海外仓企业备案等工作。
此外,该关还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通关、即时查验服务,保障货物快速通关;加强与地方商务、税务等部门联系,引导企业从传统外贸向跨境电商转型升级,不断扩大参与企业数量和范围,积极推动口岸营商环境优化,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增添新活力。
该关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汕头海关将一如既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在创新通关监管方式的同时,与其他监管部门做好退税、外汇等衔接工作,为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积极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胡瑞、黄冰儿、陈文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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