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四大行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导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广汉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开展“四大行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广汉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开展“四大行动”,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全方位开展“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相关行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防治规范,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行业经营者作为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职责。全市所有村落、种养殖场及相关行业单位均张贴了告知书,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共发放告知书2500余份,同时利用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妥善有效处理。
全覆盖开展“大排查”活动。对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开展全覆盖排查,排查涵盖农村人居环境、畜禽养殖场及相关行业经营主体。成立了广汉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11个督察组,对各镇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开展督查,每周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整改落实。对全市存栏10个猪单位及以上的养殖场精准建立问题动态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分类整改。
全市域组织“大培训”活动。联合广汉市生态环境局,在各镇(街道)组织养殖大户、行业经营主体、镇(街道)村社干部等开展培训,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讲解,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条款进行解读,前后共组织了11场集中培训会、2场现场培训会,共1000余人参加培训。
全过程实施“大整治”活动。一是对央省等各级督导反馈问题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无反弹;二是对问题点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方向和整改时限;三是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对问题严重、拒不配合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养殖场建立黑名单,整改后需申请验收合格方能销号;四是建立了由镇(街道)、村、社、农业农村局组成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对每个问题点位确定了监管责任人,确保问题监督有人、整改有效、推进有序。
下一步,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政策实施力度,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时,减少污染存量,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不断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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