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十项利民惠企举措
导言:6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多管齐下、全面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服务和支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这十项举措紧盯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多管齐下、全面用力。
6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多管齐下、全面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服务和支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这十项举措紧盯群众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多管齐下、全面用力。
这十项措施分别是:加强新冠疫苗监管,保障群众接种安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确保百姓用械可查可信;开展八闽“护苗”行动,守护儿童用妆安全;严格集采药械监管,保障中选产品安全;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技术服务;深化医疗器械审评机制改革,提速增效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减轻企业负担;开设普法科普“云课堂”,促进公众合理用药;建立厦门生物医药港服务工作站,面对面指导服务企业;建立党员实践基地,深化作风建设服务企业发展。
福建省药监局近年来不断提升药品安全公众服务与监管工作水平。通过“互联网+行政服务”的方式,不断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和药械综合监管系统等,大幅缩减办事时限与流程,审批时限缩减50%以上,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已超98%。通过综合监管系统等平台,实现检查、处罚、抽检等业务数字化管理,特别是在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上,推动全省8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驻追溯平台,其中药品批发企业入驻率达94%、零售连锁总部入驻率达100%。我省已基本实现疫苗、集采中选药品、麻醉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药品全过程追溯管理,疫苗扫码上传率在全国率先达到100%,全省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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