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关员监管退运“洋垃圾” 付亦豪/摄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联合大连港码头,成功退运28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日前,大窑湾海关在对某企业进口的“聚丙烯颗粒”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集装箱前部装有少量聚丙烯颗粒,集装箱中后部混装有大量废塑料瓶片、废碎片、建筑废料等货物,疑似为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海关关员随即进行取样送检。最终,经大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为以处置废物为目的生产的、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固体废物。
退运程序启动后,大窑湾海关对该票固体废物的装箱、退运进行全程监管。货物入港后便放置于海关监管区内,海关关员在装船前进行全程录像取证,确保相关货物全部装箱并按期退运出境。(崔晓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