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导言:日前,禹城市自然资源局与保险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协议,此举标志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在该市正式落地。
日前,禹城市自然资源局与保险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协议,此举标志着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在该市正式落地。
不动产登记涉及范围广,基础数据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特别是开展非公证继承及登记全面提速等诸多因素,客观上加大了登记责任赔偿风险,也给一线登记人员带来更多的压力。为此,禹城市自然资源局通过购买登记保险逐步建立起赔偿制度,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风险,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优化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登记机构、登记人员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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