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导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制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制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