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起 上海启动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
导言: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上海市启动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工作。自4月12日零时起,根据“知情、自愿、风险自担”原则,上海市将在沪港澳同胞中的适龄人群(18—7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上海市启动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工作。自4月12日零时起,根据“知情、自愿、风险自担”原则,上海市将在沪港澳同胞中的适龄人群(18—7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在内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凭警方制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内地医保参保凭证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在内地各类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籍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内地师生一致,具体接种事宜由师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不在以上两项接种范围内的港澳同胞原则上不纳入在内地免费接种疫苗范围,可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自费接种。
目前,上海市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剂。自费接种费用为100元/剂。
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在沪港澳同胞可通过“健康云”App在线预约登记疫苗接种。预约方式如下:4月12日零时起,可以扫描二维码(附后)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港澳同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预约成功后凭短信确认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按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接种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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