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加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导言:重庆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本级和13个区县日前已基本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批复等业务的系统配置和流程测试,这为高标准全面完成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重庆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本级和13个区县日前已基本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批复等业务的系统配置和流程测试,这为高标准全面完成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一体部署,即:将一体化系统建设与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推进。一套规范,即:对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组成专班,逐项梳理业务流程、控制规则和功能需求,形成《重庆市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对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预算管理主要环节予以规范。一并推进,即:召开30余次全市或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专题会、部署会、培训会。邀请市级部门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梳理需求,保证一体化系统适用于地方管理实际。建立工作定期报送和通报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奖惩办法,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明确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建设。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将预算管理实际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相结合,切实提高一体化系统的前瞻性和适用性。坚持统一规范、实事求是。对于形式上有差异而本质上无区别的业务,原则上按财政部统一的业务规范执行。对确有实际需要的差异,市财政局按不同类别予以研究处理。坚持业务引领、系统支撑。将预算公开评审、项目库管理、“零结转”、预算绩效管理等地方改革举措嵌入一体化系统。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全面系统梳理现行各项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在《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框架下,对关键必要环节进行制度改革突破,并且逐步纳入一体化系统建设。
三、坚持目标导向,优化预算管理。在推行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方面,将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与财政拨款收入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同时,督促部门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和存量资金资产,突出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产配置效率。
四、实现各级财政无缝衔接。规范和统一全市各级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要求上下级财政结算数据保持一致。为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将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库滚动管理等措施融入市级业务规范。同时,植入全新的项目管理理念,就前期谋划、项目储备、支出标准、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和项目结束终止等提出更为细化的管理要求。健全标准科学支出体系。以财政部项目分类为基础,构建市级支出标准框架体系,梳理形成87类339项支出标准明细类别。引入“无标准、不预算”的理念,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于预算编制、执行的各个环节,强化管控力和规范性。加强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结合重庆预算编报管理的实际需求,对基础信息板块进行细化、补充,明确各类信息的牵头管理部门。目前,重庆正加速推进与税务、海关、银行之间的横向联网,力争实现一体化系统对各类基础信息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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