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导言: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来自财政部网站消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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