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突出“实”字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成效
导言:近期,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青岛监管局按照准备扎实、评价务实、结果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青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近期,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青岛监管局按照准备扎实、评价务实、结果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青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前扎实准备,打牢评价工作基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意义、减收压力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现实意义和贯彻落实预算绩效一体化原则的积极意义等方面充分认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7人评价工作组。开展评前培训,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价工作步骤、方式、重点。三是强化沟通服务。主动了解青岛市财政和水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收集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证明材料等基础资料。
二、现场务实评价,科学确定评价方法。一是统筹分工协作。工作组根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4个一级评价指标合理分工,通过审核项目制度文件、投资明细、会计凭证、招投标、服务合同、水质监测报告、网站公开信息等资料,逐个指标落实情况、提出初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指标得分。二是提高评价质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问卷星”微信小程序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结合案头分析,开展实地调查,赴李村河中游、下游现场查看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按照评价指标逐项编制工作底稿,做到“打分有依据,扣分有理由”。三是坚持科学公正。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针对中央补助资金集中安排使用的实际情况,与水务部门充分沟通,合理确定青岛市地方财政投入的统计范围,全面核实已备案项目的财政投入金额,确保“地方投入”指标评价结果的科学公正。
三、真实反映结果,确保结论准确客观。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对照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依据资料审核、财务核查、实地调查和问卷回收统计情况,以事实为依据,对青岛市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意见。二是坚持以理服人。将评价初步意见与被评价单位充分沟通,审慎考虑和集体研究被评价单位反馈的意见,对评价情况和扣分点一一说明政策要求和评价标准,做到以理服人、以专业服人。
四、讲求工作实效,以评促改提升效能。一是开展政策宣讲。立足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寓服务于评价之中,加强政策普及宣传,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树立绩效管理理念,细化落实措施,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推动以评促改。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在评价过程中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和风险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推动相关问题即查即改。三是积极建言献策。全面梳理问题,总结评价成果,提出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指导、加强项目库建设等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分配预算、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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