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海关查获走私木炭 甬缉/摄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宁波海关摧毁一个木炭走私团伙,累计查证走私出口木炭3000余吨。
此前,宁波海关在对申报品名为烟灰缸、玻璃珠等小商品的4个出口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的实际货物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数量共8940箱约96.10吨。宁波海关缉私警察随即展开侦查,通过线索分析和人员排摸,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陈某,并安排警力第一时间前往厦门、漳州两地抓获上述犯罪嫌疑人。
据查,2019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黄某与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决定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原木烧制木炭。陈某将来自河南、湖北的木炭装箱,黄某负责伪报品名、制作虚假单证并委托货代公司代理出口。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涉案走私木炭3000余吨,案值3500余万元。目前,黄某、陈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宁波海关提醒:木炭属于资源类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不同需消耗5-10吨的天然木材。国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严厉打击木炭等资源性商品走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原木烧制的木炭即属于国家禁止出口货物,走私数量达到十吨以上,即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赵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