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
导言: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大连市政府将大连中央放送局旧址等8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列为大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大连市政府将大连中央放送局旧址等8处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列为大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为了形成梯次合理、结构科学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将一部分具有较高价值的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文物通过提升保护级别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2020年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大连市文物局)正式启动了“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经遴选最终确定了大连中央放送局旧址、牧城塘水库旧址、松树山堡垒、会见所旧址、三十里堡火车站水塔、李家卧龙“中华民国(庄复)军政分府”旧址、复州城守尉旧址、都元和烈士墓共8处不可移动文物,经市政府核定于2021年3月3日公布为大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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