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推进丹江口水库划界工作
导言:为加快推进丹江口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湖北区域划界工作,2月24日—25日,湖北省河湖长办副主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率厅水库处、河湖长制处负责同志赴十堰市开展现场调研督办。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进丹江口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湖北区域划界工作,2月24日—25日,湖北省河湖长办副主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率厅水库处、河湖长制处负责同志赴十堰市开展现场调研督办。焦泰文一行先后深入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郧阳区三市区库岸部分现场实地察看,调研了解岸线管控情况,并就推进落实丹江口库区划界工作与十堰市及库区5县市区政府、十堰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座谈。
在听取相关单位情况汇报、意见建议后,焦泰文就落实水利部部署、省领导批示,推动落实湖北丹江口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讲了要求。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划界工作。划界工作关乎中线水源安全、关乎大局,是政治大事,是我们忠诚担当“守井人”的政治要求。二是库区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河湖保护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河湖岸线划定与保护的职责。落实丹江口水库划界工作是库区政府贯彻《长江保护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三是依法依规如期做好划定工作。要严格遵照3月1日前完成划界公告、5月底前完成库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自查自纠的两大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有力有效完成丹江口水库划界工作。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要加强与相关上级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的汇报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尽力解决划界确权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五是加大打击违法侵占河库岸线行为的力度。要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防范“增量”,大力化解“存量”。十堰市副市长郑会军参加座谈并讲了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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