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查获6.35万瓶侵权香水
导言:日前,汕头海关所属广澳海关在对3票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塑料日用制品”和“玻璃工艺品”实施机检审图时发现异常并转现场验核,经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该3票货物实际为香水。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日前,汕头海关所属广澳海关在对3票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塑料日用制品”和“玻璃工艺品”实施机检审图时发现异常并转现场验核,经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该3票货物实际为香水。
据现场关员介绍,这些香水包装盒上印有“CHANEL”“DIOR”“GIORGIO ARMANI”“HERMES”和“GIVENCHY”等标识,经核对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系统,企业未能提供合法使用商标权的有关说明,该3票货物涉嫌侵权,广澳海关随即通知相关权利人进行确权。
近日,经爱马仕、香奈儿和迪奥等14家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产品侵犯其注册商标,侵权香水共计63552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以来,汕头海关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龙腾行动2021”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坚持打促结合、高效便捷和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重拳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李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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