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审计促进社会救助引导资金规范使用
导言: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城阳区社会救助引导资金实施细则(暂行)》。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城阳区社会救助引导资金实施细则(暂行)》。
该办法针对2019年度城阳区民政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反映的社会救助引导资金使用存在评审、验收评估等关键环节执行不到位,未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影响资金使用绩效以及制度文件缺失等问题,切实加强整改。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引导资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等适用范围,确保引导资金突出重点,精准帮扶;并对评审论证、项目公示、跟踪回访、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由区民政局组织5-7人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审查,将入库的项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获得资助的项目由区民政局组织跟踪回访,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年终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及第三方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对社会反映好、困难群众欢迎、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可以继续资助。办法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城阳区社会救助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对社会救助引导资金使用的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有助于引导社会力量高效、规范、有序地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促使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通过社会力量优先救助现有政府救助政策及资源尚未覆盖的困难人员、满足困难群体多样化的合理需求;形成了资金使用内部监督、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绩效。(王超峰)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审计局
标签 :
相关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