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导言: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水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水库运行管理短板,推进省域水库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水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水库运行管理短板,推进省域水库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两手发力”,问题导向、分类施策,依法依规、集约管理,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的原则,将对全省小型水库开展核查评估,实行分类处置,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管理。
《方案》明确,到2025年,所有水库产权归属清晰,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职责明确,100%实现道路通、电力通、通讯通和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预案、有物资、有监测设施、有放空设施、有管理房。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实现常态化。县级国有和无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库全部纳入县级统管,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水库登记率达到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5%,水雨情自动监测率达到90%,视频图像监控率达到80%。基本构建功能定位适宜、产权归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工程安全生态、管理智慧高效的小型水库治理体系,省域水库治理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引导各方关心支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根据《方案》安排,将于2021年开展核查评估,制定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对小型水库进行核查评估,提出系统治理意见,制定“一库一策”“一县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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