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关员查获涉嫌伪报品名走私液晶显示屏 刘默婷/摄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11月16日,经鉴定,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查获的一批伪报货物为手机液晶显示屏,初估案值人民币500余万。目前该案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10月29日,一批申报为“手机玻璃”的货物由两辆货车搭载经深圳湾口岸进境,经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与玻璃存在差异,疑似手机液晶显示屏,共26万件。经取样送检鉴定,确认为手机液晶显示屏。(贾慧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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