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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18 10:47:19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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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加强互联网技术在慈善领域的运用,支持慈善组织在更大范围依法发布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决定遴选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运营,且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为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三批拟遴选指定不超过10家平台。

  三、遴选条件

  (一)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在互联网行业、慈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一定代表性。

  (二)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因违反慈善法被责令停止活动或受到行政处罚。平台运营主体是社会组织的,该社会组织近3年内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三)平台运营主体具有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其中,企业应取得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ICP许可证书上主体名称与平台运营主体名称应一致;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并在有效期内,ICP备案证书上主体名称与平台运营主体名称应一致。

  (四)平台有能力按照《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服务。

  (五)平台技术水准达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第4部分的“基本要求”,具有较高的网络响应和风险防范水准,信息的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级,并取得有权机关或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平台能够提供可以远程访问的募捐信息发布、查询、管理等模拟页面(通过测试地址访问即可,不得正式上线对外运行,不要求具备在线支付功能),能够满足电脑、平板电脑特别是手机终端的测评要求。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平台主体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民政部,信封写明: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平台情况汇编,包括平台资质、信用状况、用户规模、硬件条件、网络安全、团队构成、模拟页面、功能定位、流程设计、风险防范、资金保障、服务承诺、影响力和代表性、特色模式、佐证材料、与主营业务结合的方案、以往参与公益情况等(一式20份,原则上汇编不超过40页、正反面装订)。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须于12月10日前发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设置为xxx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收集申报材料后,民政部组织第三方人员对申报材料是否完备、运营主体是否合法、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等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对照“响应性要求”、“稳定性要求”、“拓展性要求”、“兼容性要求”等基本要求,对平台进行远程访问和安全测评。

  (三)社会公众评价。对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申报单位,民政部将通过开放网络评价的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评价。具体评价时间和方式另行公布。

  (四)现场答辩和评审。民政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互联网领域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通过形式审查和技术测评的参评平台进行现场答辩,并开展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并结合参评平台的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和社会公众评价的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名,提出第三批平台建议指定名单。民政部将拟指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名单。根据社会公示的情况,民政部确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公布后,第三批平台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工作机制,面向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接受后续动态管理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遴选安排和遴选纪律

  (一)为体现信息公开与透明,11月下旬,择机举行集中公开答疑(具体通知请关注民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民政”政务微信);遴选结果产生前,除集中公开答疑外,不接待来人来访。

  (二)允许并鼓励参评单位技术创新,但不得逾越法律政策的禁止性规定,不得突破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平台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通过民政部门户网站“网上举报”进行在线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10)58124120,5812312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室 社会组织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100006

  电子邮箱:csxxpt@mca.gov.cn


  附件

  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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