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聚焦“四个着力”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
导言: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着力在优化机制、完善措施、提升能力上持续发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着力在优化机制、完善措施、提升能力上持续发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一、完善制度规则,着力优化内部审查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审查范围不仅限于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文件、措施,都必须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把审查关,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机制,提高公平竞争的有效性,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相关政策文件交由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律意见。此外,兼顾审查效率,围绕当前“六稳”、“六保”工作,优化审查流程,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快速审查通过帮扶各类市场主体恢复生产、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制度约束、自我审查、程序把关、专业支持,确保自治区财政厅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推进审查清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继续严格执行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在起草处室自审的基础上,合法性审查阶段特别考虑公平竞争因素。与此同时,继续组织清理内部存量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公平竞争、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消除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束缚,确保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三、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直将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措施作为公平竞争审查重点,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致力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一是2019年10月,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完成了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的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文件无妨碍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各市、县清理中存在的个别问题也都及时进行了纠正。二是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新出台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三是依法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纠正。
四、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加强宣传培训
201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宣传和落实,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深化财政改革的任务之中,把公平竞争审查的理念宣传深入到各处室和每一位领导干部。自治区财政厅公平竞争审查牵头部门持续督促各处室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杜绝具有限制和排除竞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同时,为增强财政系统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在2019年举办的全区财政系统法治培训班中,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授课内容,以达到提升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水平的目的。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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