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84.9吨
导言:近日,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在广州黄埔集装箱码头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84.9吨。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近日,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在广州黄埔集装箱码头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84.9吨。
据介绍,该批货物由广州市某公司申报进口,申报品名为“玻璃纤维开刀丝”,新港海关查验关员在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每团丝束的大小不一,疑似固体废物。该关立即取样送专业机构作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检测。经检测,确定该批货物为工业废丝束,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新港海关立即将该批货物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濮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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