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
导言: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经湖北省政府审定同意,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明确用水计划将作为执行累进加价制度的水量分档依据。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经湖北省政府审定同意,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明确用水计划将作为执行累进加价制度的水量分档依据。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湖北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纳入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水计划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要求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强化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
湖北各级节水行政部门将以用水定额标准为主要依据,兼顾用户合理需求和当地节水目标制定用水计划,并根据用户产量、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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