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深入实地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集中巡查工作
导言:10月23日下午,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峰带领排水发展中心有关同志对李沧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集中巡查。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10月23日下午,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峰带领排水发展中心有关同志对李沧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集中巡查。
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集中巡查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2020〕7号)和水务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涉及水务管理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水资〔2020〕308号)有关要求,巡查组首先听取了李沧区城市管理局涉及水务管理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中涉及李沧区的问题查看了部分整改资料。巡查组肯定了李沧区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对楼院阳台排污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但同时也指出了临时截污措施整治取消工作尚未彻底完成、河道清淤还需抓紧等问题。随后,巡查组与李沧区城管局对环湾路,沧安路、沧海路两处排水暗渠入海口排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刘峰要求李沧区城管局继续加强辖区河道、沟渠的维护管理,日常巡视常态化,发现排水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处理,及时答复群众关切,保持良好的水环境。
在巡查过程中,巡查组就“厂网河”一体化、再生水利用、河道生态综合治理等问题与李沧区城管局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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