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连续8年占GDP4%以上
导言:“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据统计,2016—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累计16.21万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0049亿元,占GDP比重为4.04%,自2012年起连续8年保持在4%以上。
来自财政部网站消息,“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据统计,2016—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累计16.21万亿元,是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201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0049亿元,占GDP比重为4.04%,自2012年起连续8年保持在4%以上。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全面、系统、清晰划分了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各级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2020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支持各地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第一期2011—2013年,第二期2014—2016年,第三期2017—2020年),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共服务纳入财政支持范围。2016—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04亿元,支持地方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并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分两年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根据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2019—2020年,进一步调整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分担比例,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并将中西部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50元,达到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6085亿元。全国约1.5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5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相关资金可携带。
2016—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51.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30.9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要求,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99.8%。
2019年,中央财政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等,2019—2020年,共安排587亿元。
此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统一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4元),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试点地区奖补力度。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030亿元,每年约3200万名学生受益。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支持落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等改革部署、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各省统筹使用,可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6—2020年,累计安排资金1036亿元。
四是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整合设立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持续稳定支持“双一流”建设,2016—2020年,共安排专项资金919亿元。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支持地方推进“双一流”建设,2016—2020年,共安排资金1789亿元。同时,通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支持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2016—2020年,分别安排204亿元、97亿元。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支持高校思政工作理论研究、组织保障、队伍培养、网络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3亿元。
五是健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前,已建立起覆盖所有教育阶段、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适时调整相关资助标准。2016年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2017年,将中央高校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由不低于10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3000元,更好调动博士生等高端创新人才积极性。2019年,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奖学金政策,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并将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步提高本科生助学金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2016—2019年,全国累计资助各教育阶段学生(幼儿)超4亿人次。同时,配合教育部等部门提高资助精准度,确保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记者 李忠峰)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