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部门联合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导言: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共青团河北省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9月15日至12月31日,通过七项措施,对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共青团河北省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9月15日至12月31日,通过七项措施,对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开展专项摸排,兜清人员底数。各市要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开通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就业帮扶数据库,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放开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
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岗位设置。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优化经办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激励企业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全面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及时反馈录(聘)用结果,加快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确保扩招任务尽快落地。持续拓展就业机会,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增长点储才育才,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拓宽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服务供给。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提供不间断的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搭建就业平台,加强招聘服务。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搜集岗位信息,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设区市以上城市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线下就近就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当场反馈和线上电话咨询、网络提交、在线审核、邮寄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手续办理服务。
提升就业能力,强化指导培训。推出公开课、直播课,推广“河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网络学堂”,利用各类就业网站广泛发布职业指导信息。募集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见习岗位,增加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例。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定点机构作用,扩大专项能力培训,着力拓展新职业培训。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要向高校毕业生倾斜,运用学徒培训、技能研修、以工代训等多种模式,对有培训需求的全部纳入培训计划。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困难帮扶。明确帮扶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列出就业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实施“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解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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