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依法退运2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
导言:9月27日上午,在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的严密监管下,2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装上货船,从汕头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退运出境。这是今年以来汕头海关首次退运固体废物。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9月27日上午,在汕头海关所属汕头港海关的严密监管下,2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装上货船,从汕头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退运出境。这是今年以来汕头海关首次退运固体废物。
其中一批为禁止进境的废塑料颗粒,是今年3月份汕头港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关员对一批申报品名为“聚苯乙烯”的51.2吨进口塑料颗粒进行查验并取样送检后发现的,实际货物大部分为再生塑料颗粒,其中有部分货物为“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塑料。经海关缉私部门立案调查,为避免固体废物长期堆存港口码头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该关依法启动责令退运相关工作。
另一批为废弃电子产品,即俗称的“电子洋垃圾”。此次退运的5.8吨“电子洋垃圾”,是2019年7月份汕头海关查获的一宗通过船运渠道走私货物进境案件中缴获的废旧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旧手机及配件、旧平板电脑、旧无线网卡、旧MP3、旧CPU处理器、旧音箱、旧功放等废旧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犯罪分子通过在运输船舶的底舱中设置暗藏夹层的手段,走私废旧电子产品等各类货物,案值约300万元。目前,3名犯罪分子已接受法律制裁。
海关提醒,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限制性进口的固体废物,由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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