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东北能源监管局联合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能源监管任务现场监管工作
导言:为集中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能源监管任务,减轻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负担,2020年9月8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和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同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能源监管任务现场监管工作启动会。华北、东北能源监管局两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来自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为集中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能源监管任务,减轻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负担,2020年9月8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和东北能源监管局共同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能源监管任务现场监管工作启动会。华北、东北能源监管局两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就自治区“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国家能源局核准煤矿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中俄东线等重点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增量配电等电力体制改革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对现场监管工作做了统筹部署。
会议指出,此次重点任务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一文一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放管服”、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的进一步探索,意义十分重大,希望自治区能源局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在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等“六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内蒙古自治区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抓好中俄东线等“十三五”规划的重点能源项目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重点工作;三是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凝聚共识,共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加强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共同保障国家重大能源政策、规划、项目和任务的顺利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分管负责同志表示,将会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能源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能源政策、方针、路线。
会后,华北、东北能源监管两位分管负责同志还与自治区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就自治区能源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交换意见。
华北能源监管局行业监管处、安全监管处、内蒙古业务办,东北能源监管局行业监管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综合规划处、装备油气处、电力处、煤炭开发处、煤炭运行处、新能源处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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