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每个街镇至少建设一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导言:日前,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
日前,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
《行动计划》要求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统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将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打造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辅具租赁等功能,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将根据辖区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全托(含短期照料)、日托、上门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日间托管、精神慰藉、安宁疗护、辅具租赁、家居改造、文化娱乐、紧急援助等服务内容。
根据《行动计划》,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资金资助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机构,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租用公有房产、国有企业物业举办经所在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可不公开招租,租期放宽到15至20年,租赁价格可按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价的75%确定。
此外,政府无偿提供场地或公建民营、公建配套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总运营期限延长到15年,合同每五年一签,并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收费价格,确保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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